10 月起跨境出口实名申报新规生效 国家税务总局 2025 年第 17 号公告将于 10 月 1 日起实施,要求代理出口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同步提交 “实际委托出口方” 的基础信息及出口金额。若代理方未如实报送,将被认定为自营出口,需按全额 7*24快讯 2025年07月29日 0 点赞 0 评论 14 浏览